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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審理程序 |
◎審理流程圖 |
◎待審案件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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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請案 |
一覽表(依字序筆劃排序) |
案件內容 |
機關聲請案 -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(會台字第5886號)
為對於適用監察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涉及質問部分所持見解與監察院之見解有異,發生疑義,聲請解釋案。 - 監察院(會台字第10387號)
因調查「臺北捷運文湖線營運後故障頻繁,該路線運量規劃及發包策略等有無疏失」及「臺北市政府疑未依規定處理馬前市長特別費核銷作業」案,行使憲法第95條、第97條第2項、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規定所賦予之職權,發生是否因憲法第52條、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規定,而不能就曾任市長之馬總統行使調查權之疑義,聲請解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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