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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信箱處理程序司法信箱處理程序

  1. 處理期限:司法信箱陳情案件應於20日內辦結,如未能在此期限內辦結者,應將延期理由告知陳情人。

  2. 作業流程:
    民眾投書
    分案
    專責人員處理、簽辦
    未能在20日內辦結者,應依分層負責簽請核准,將延期理由告知陳情人,並由各單位分案人員再行催辦
    信箱信件超過20日以上未結案件,將於每月公文處理成果統計表一併稽催陳核


  3. 說明:
    1. 分案:本院由秘書處分案,其它法院由各訴訟輔導科分案。
    2. 簽辦、回覆:本院由各廳處室權責單位簽辦處理並回覆,各院則由訴訟輔導科簽辦回覆。
    3. 投書處理進度(如:分案、處理中、答覆),系統自動email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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