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首頁
> 司法信箱
司法信箱處理程序
處理期限:司法信箱陳情案件應於20日內辦結,如未能在此期限內辦結者,應將延期理由告知陳情人。
作業流程:
民眾投書
↓
分案
↓
專責人員處理、簽辦
↓
未能在20日內辦結者,應依分層負責簽請核准,將延期理由告知陳情人,並由各單位分案人員再行催辦
↓
信箱信件超過20日以上未結案件,將於每月公文處理成果統計表一併稽催陳核
說明:
分案:本院由秘書處分案,其它法院由各訴訟輔導科分案。
簽辦、回覆:本院由各廳處室權責單位簽辦處理並回覆,各院則由訴訟輔導科簽辦回覆。
投書處理進度(如:分案、處理中、答覆),系統自動email通知。
網站資料開放宣告
/
隱私權保護 / 網站安全政策